申報通知 | 關于做好2020年無錫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員 ?? 發布于:2020-10-12 ??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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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鼓勵和引導企業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發揮無錫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在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整體創新效能方面的作用,根據《無錫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錫工信規發〔2020〕2號,以下簡稱《辦法》)、《無錫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錫工信科技〔2020〕11號,以下簡稱《指南》)和年度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0年無錫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01
認定重點
各市(縣)區應圍繞我市物聯網、集成電路等16個先進制造業重點產業集群和5G產業、人工智能、石墨烯、增材制造等4個未來產業重點領域,以及當地特色優勢產業積極做好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
02
申報及認定程序
(一)企業自評。企業對照《通知》中明確的認定重點領域、《辦法》中基本條件和《指南》中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自評打分,確認符合基本條件且評分70分(含)以上,向所在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報送基本條件和評價指標的佐證材料(此時不需編寫申請報告)。
(二)地方初審。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對申報企業的有關情況進行初審:
1.基本條件審核。包括申報企業是否符合認定領域,是否符合《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申報企業近2年內(2018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期間)應無《辦法》第六條明確的三種情況。
2.復核企業自評分。對照《指南》中《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對評價指標數據和佐證材料進行核對,并對企業自評分進行復核。
(三)推薦上報。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基本條件、評分70分(含)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通知所在企業按照《申報材料編寫印制格式說明》編寫完整的申報材料,匯總后一并行文推薦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直接受理企業單獨的申報材料。
(四)綜合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會同同級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復核,對推薦申報企業是否滿足基本條件、佐證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進行復審,并隨機組織現場抽查。
(五)專家評審。根據申報企業的行業分類,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評審。
(六)公示認定。對通過市級聯審和專家評審的企業技術中心名單,經局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在網站發布公示信息。公示期滿后,行文予以正式認定并授予牌匾。
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按照上述流程,切實承擔起有關工作責任,加強業務指導和實務培訓,確保企業全面掌握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標準、要求和程序,準確理解有關指標內涵,使企業成為市級技術中心建設的真正責任主體。
03
申報材料
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并按照《申報材料編寫印制格式說明》的要求裝訂成冊,未按要求裝訂的材料將不予認定;電子材料由各地區匯總后一并發送到我局聯系人郵箱。請于11月15日前將推薦文件和《2020年推薦申報無錫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匯總表》(見附件)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同時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政策服務部門:
數字園科技服務部 83588689-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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